不锈钢期货合约以及相关交易、交割细则

日期:2019-09-1814916

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不锈钢

交易单位

5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5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6%

合约月份

1-12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1:00。法定节假日前第一个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标准品为厚度2.0mm、宽度1219mm、表面加工类型为2B、边部状态为切边的304奥氏体不锈钢冷轧卷板。

替代交割品厚度可选0.5 mm、0.6 mm、0.7   mm、0.8 mm、0.9 mm、1.0 mm、1.2 mm、1.5   mm、3.0mm,宽度可选1000mm、1500mm,边部状态可选毛边(厚度升贴水、边部状态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质量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要求的06Cr19Ni10,或者符合JIS G 4305:2012《冷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SUS304。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8%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割单位

60

交易代码

SS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期货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交割单位为每一标准仓单6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不锈钢,质量应当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要求的06Cr19Ni10,或者JIS G 4305:2012《冷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SUS304,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表面质量技术要求。

2、每一标准仓单的不锈钢,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或者是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品牌,且应当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

3、每一标准仓单不锈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牌号、同一宽度、同一厚度和同一边部状态的商品组成。

4、不锈钢交割以净重进行计量。每一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5%,磅差不超过±0.3%。

5、标准仓单应当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或者指定厂库按规定验收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注册品牌和指定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不锈钢,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者交易所认可的指定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指定品牌,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不锈钢厂库

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厂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合约附表

 

附表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注册商标、包装标准及升贴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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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不锈钢期货升贴水及仓储费用 

一、升贴水

1、厚度升贴水

厚度0.5mm、0.6mm、0.7mm升水人民币400元/吨,0.8mm、0.9mm、1.0mm升水人民币200元/吨,1.2mm、1.5mm、2.0mm、3.0mm不设升贴水;

2、边部状态升贴水

边部状态为毛边 贴水人民币170元/吨,切边不设升贴水。

 

二、仓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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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费为人民币3元/吨。

 

上海期货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升贴水标准以及仓储费用,并另行发文通知。



关于不锈钢期货交割商品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不锈钢交割商品作如下补充规定。

客户在进行不锈钢期货合约卖出交割时,交割商品的仓单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每批不锈钢应在生产日起的45天内入指定交割仓库,方可制作仓库标准仓单。每一仓单的不锈钢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十五日。每一仓单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360天内,以其中不锈钢最早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且有效期应当覆盖该次交割的第五交割日。

每一厂库标准仓单的不锈钢生产日期应不早于仓单注册日前的45天。每一厂库标准仓单的不锈钢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十五日。每一厂库标准仓单的有效期限为仓单注册日起的315天内,且有效期应当覆盖该次交割的第五交割日。

2、不锈钢仓库标准仓单应当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后出具。

3、可交割卷重范围为5-25/卷。

4、可交割的不锈钢厚度公差应当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或者符合JIS G 43052012《冷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要求,且不允许正公差。

5、客户卖出交割时,交割商品的宽度和厚度分布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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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客户从交易所买入再卖出交割的商品除外。



关于不锈钢期货上市交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不锈钢期货上市平稳运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不锈钢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割业务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1、交割手续费为人民币1/吨。                                     

2、仓储费为人民币0.8/吨•天。

3、入库费及出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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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户费为人民币3/吨。


二、可交割商品、升贴水及生产企业信息


1、厚度升贴水

厚度0.5mm0.6mm0.7mm升水人民币400/吨,0.8mm0.9mm1.0mm升水人民币200/吨,1.2mm1.5mm2.0mm3.0mm不设升贴水;


2、边部状态升贴水

边部状态为毛边贴水人民币170/吨,切边不设升贴水。

用于实物交割的不锈钢,必须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或认可的商品。具体的注册品牌及生产企业信息,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另行公告。


三、指定交割仓库

指定交割仓库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四、指定检验机构


指定检验机构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关于不锈钢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19918日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成为从事不锈钢期货交割业务的指定交割仓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指定交割仓库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正常有序开展。自202011日起,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有限公司可开展不锈钢(期货)标准仓单业务。


我所将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按照成熟一批、批准一批的原则,持续优化指定交割仓库设置,逐步向其他地区扩展,指定交割仓库间不设地区升贴水。


特此公告。




关于不锈钢期货注册品牌的公告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期货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案)等有关规定,对不锈钢期货注册品牌公告如下:


不锈钢期货注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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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执行标准:GB/T 3280-2015JIS G4305:2012

2、升贴水:

1)厚度升贴水:厚度0.5mm0.6mm0.7mm升水人民币400/吨,0.8mm0.9mm1.0mm升水人民币200/吨,1.2mm1.5mm2.0mm3.0mm不设升贴水;

2)边部状态升贴水:边部状态为毛边     贴水人民币170/吨,切边不设升贴水。

上海期货交易所将密切关注不锈钢市场情况变化及发展趋势,适时对注册品牌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编辑:杨先生 18951509653

审核:映月 1334811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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